※所有中文材料必须附英文或法文翻译。
一、申请商务签证的客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 加方出具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的内容包括:被邀请人的姓名、商务目的、访问时间的长短,有关即将进行的商务或贸易活动的详细介绍。加方是否负担访问期间费用,邀请函中应予以说明;
◆ 邀请方与中方企业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如有商务实体之间有关贸易活动的证明也应该提供。◆ 中方雇主出具的派遣证明信,如果中方负担出访费用,应在上述信函中予以说明,还有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人的工资职位证明、二张名片;
◆ 四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身份证、全家人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及足够的个人资产证明。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 。
二、申请探访签证的客人须提供:
◆ 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二张印有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及职务的名片;
◆ 四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身份证、全家人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及足够的个人资产证明。
◆ 你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书及邀请人发出的邀请函;
◆ 在加邀请人及其家属名单、定居纸或公民证的复印件或加国护照复印件;
◆ 邀请人及其配偶(如有)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所有下列材料:加拿大税务部门签发的税收状况证明、说明收入情况的受雇信、反映过去六个月以来日常收支状况的银行证明及工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