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林某向他人虚构其认识一位高僧,并假借让这位高僧做法事为由,大肆敛财。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件的起诉书。
据该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林某今年50岁,是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自2019年年底开始,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杨某、邱某、张某等人虚构其认识深圳弘法寺的一位名为“印心师傅”的高僧,谎称“印心师傅”有帮人做法事、求平安,后以需要向“印心师傅”付发愿的钱为由,多次骗杨某、邱某、张某等人转账到其微信账户,后林某将骗得的资金用于还债、日常消费。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5月,被告人林某得知被害人杨某身患尿毒症,有想将众筹到的钱捐出去以期望身体状况好转的想法,后被告人林某便向杨某虚构“印心师傅”可以接受捐赠,并可以以杨某的名义将捐赠的钱用去做好事,后杨某于至期间将众筹用于治病的人民币100000元分五笔转账到被告人林某的微信账户,后林某将骗得的资金用于还债。
2021年5月,被告人林某得知杨某的母亲因车祸去世,杨某有想帮其母亲做法事的想法,后被告人林某就向杨某虚构“印心师傅”可以帮其母亲做法事,做这场法事需要向“印心师傅”支付人民币50000元,为使杨某相信,林某让其妻子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给杨某作为给杨某母亲做法事超度的随喜,后杨某通过微信于转账人民币32000元到被告人林某的微信账户。晚,被告人林某再次到杨某位于潮州市枫溪区池湖村家中找杨某拿做法事超度的钱的过程中,杨某在转账给其后因病抢救无效死亡,林某便没有收取剩余的人民币18000元。
此外,林某还多次以举办消灾会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林某向被害人邱某虚构“印心师傅”要举办消灾会,邀请邱某参加,后以需要付给“印心师傅”发愿的钱为由,骗邱某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32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户。林某向被害人张某虚构“印心师傅”要举办消灾会,邀请张某参加,后以需要付给“印心师傅”发愿的钱为由,骗张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人民币38000元到林某提供的银行账户。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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